【检察长随笔】生命的延续与事业的传承
编者按:埋头前行中驻足回望,倾听心的声音。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孔璋,由一个新生命的诞生而生发的感悟,诠释了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坐标下的检察使命担当,带我们回归生命的本真,感悟初心,探索使命。本文刊登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10期 《浙检绿苑》“领航”专栏。
从谈生命这个话题开始,似乎有点沉重。确实如此,人随着年龄增大,对生命的理解可能会越来越深沉。
生命除了按自然规律会终结外,会不会延续,如何延续?这个问题近来一直在我脑海中闪动。
《庄子·养生主》云:指穷于为薪,火传也,不知其尽也。意为柴火烧尽,火种仍然可留传。
前阵子,我幸运地做了外公,得到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外孙,欣喜之余,细看其小样子,很像当年他妈妈刚出生时的模样,有人说小外孙也像他外公我。在这琐碎、繁杂、嬉闹的家庭生活中,我们这些长辈天天围着小婴儿转,心情也随之变化。他笑了,我们大家也开心了,他舒服了,我们大家也就满足了,一家人总是沉浸在满满的喜悦中,还有时通过微信视频与亲朋好友分享着这份欢乐。
为什么,会这样神奇,连我这个一向不大善于表达感情的人,也挡不住被小外孙的可爱表现逗得时常喜形于色!我想,这里除了人类共有的摆脱不了的亲情、温情外,似乎还有另外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:
一个崭新的生命诞生,是不是意味着原先的旧生命体,在以另外一种形态得以延续呢?
其实,从生物学意义上讲,任何一个生命体都渴望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,无论自觉还是不自觉,有的生命体甚至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,来换取新一代的产生,使其族种得以延续。在优胜劣汰的规律中,延续下来的总是最优秀的,以此诠释大自然最伟大的进化,也是人类不断进步的最根本的原动力吧。
自从盘古开天地,人类从刀耕火种、开荒拓土,到上天入地、改变世界;从生存、繁衍,到思想、科技,靠的是体内原始的基因不断的延续和进步,靠的是代代相传自强不息的精神。检察事业的发展也是如此,今年是我参加检察工作三十周年,刚到检察院报到时,我似乎也是一个检察事业的新生命,既无知无畏,也无能。在领导前辈们的呵护、管教下,逐渐成长,度过了个人检察生命周期的少年、成年阶段,现在应该说快要步入老年时节了。随着法治文明进步和检察事业发展,自强不息之火种代代燃烧蔓延,我这个检察人职业自豪感满满、获得感也满满。
传承
我们是有幸的。我们永沐检察大家庭之爱,永怀检察之豪情。除此之外,我们应该再想些什么?特别在中国检察转型发展这个新时代,我们更应该做些什么?
我想我们能做的是,让刑事检察基因不灭,越来越优秀!民事、行政检察营养越来越丰足,足以到强壮结实为止!公益检察这个新生婴儿从摇篮里走出来,茁壮成长,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创新之举,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肱股之力。
养分充足的检察沃土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培植,优秀的检察基因需要在年轻一代的检察人身上不断优化。
形骸有尽而精神不灭。目送一代又一代检察人渐渐走远,又迎来新一代检察人矫健的步履。他们,我们,还有新的他们,将永远与检察事业同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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